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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车上的人,挑开车帘,露出一张粗鄙丑陋的脸,暗黄偏黑的皮肤,干裂无光的唇,唯独那双眼睛灿若星辰。她四下看了看,只见到巍巍峨峨的城门在晨雾中若隐若现的映入眼帘,仿若海市蜃楼一般,呢喃一句:“玲珑,原来这就是古代的城池啊!”
“什么!小姐?”小厮竟然也做了乔装,原是个丫鬟。
“没什么!”自知失语的车内人,暗自吐了吐舌头。方筱悦她这一缕异世幽魂来到原主方素衣体内已过半年,还是无法做到淡定从容。好在赶车的丫鬟心性单纯,并无看出分毫。任谁也无法想到一场大火,竟然烧好了一个傻姑的疯傻病。丫鬟只当是自家小姐傻病刚好,瞧着什么都新鲜。
主仆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。
“等等,玲珑,停一下,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?”方筱悦竖起耳朵,仔细辨别。好像有微弱的婴儿哭泣声从官道边的灌木丛中传来。
“小姐,是什么啊!不会是……”丫鬟声音已打颤。毕竟天未大亮,视野还有些艰难,她又长在农家,对这些神神怪怪从小惧怕。
“嘘!”方筱悦跳下车,寻声而去。她可是在无神论的教育下长大,不信鬼神,再说就算是鬼,对她而言也是同类,谁怕谁!
丫鬟见小姐一步一步走向灌木深处,回头看了看依山而建的官道另一边的阴森树林。一路赶车而来,车上又有风趣幽默的小姐一路打气相伴,方不觉得害怕。现在见自己唯一的依靠,唯一的主心骨离自己而去,丫鬟也顾不得其他,心一横跟着小姐跨进了灌木丛。
两人寻了半天,在一颗树下找到了一个锦被抱着的瘦小婴儿。
方筱悦欣喜若狂:“玲珑,一个好可爱的小宝宝啊!”
玲珑瘪了瘪嘴:“好丑!”。瘦小干巴的像个小老头,一看就知道刚生下来不久,也不知道自家小姐哪只眼睛看出可爱来了。小婴儿被一个还算干净的深蓝色锦被松散的包着,像是遗弃他的人在匆忙间弃下孩子。
见小姐爱不释手,一副要把孩子带上车的样子,玲珑急了:“小姐,你这是要把他一起带回家吗?”
“啊?怎么了,这孩子肯定饿坏了,哭都没力气了。一会儿官道上人多,声音也嘈杂,这里又藏得如此隐蔽,如果我不带他走,他肯定不是饿死就会被野兽吃掉!”方筱悦本就是个天生极爱孩子的人,当年考大学,也是弃了北大选的北师大,父母亲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,亲戚朋友都劝了很久,她还是选了北师大,且还是北师大相对冷门的学前教育,还是个硕博连读,读出来就是个老姑娘了。谁都知道幼师的待遇低,工作又辛苦,可偏生她就是个极爱孩子的人。说来也奇怪,打小表哥表姐家的孩子都爱腻着她这个小姑姑、小姨娘。
现在让她看见活生生的婴儿而弃之不管更是不可能。
“可是,小姐,老爷已经对您不管不问12年了,现在我们回去老爷都未必会搭理,更何况还多了个孩子,恐怕没进家门就会被打出来!”玲珑急得团团转,也不知道这个小姐是不是傻病又犯了。
“你我皆为被弃之人,怎能看着他再被遗弃!”方筱悦所说的自然是原主,原主虽然有些傻,但并不是全无记忆,用现代的话来讲只是智商偏低。虽然记忆只有些片段,但她穿越而来时便能根据那些记忆串联出原主的身世。
这句话也让玲珑禁不住流泪。是的,她和小姐皆为被弃之人。
小姐身世可怜,虽贵为官家小姐,但两岁生母去世,三岁继母进门,四岁便突然得了傻病,被生父遗弃在离家百里远的冠县白云庵中。要不是小姐的外祖父可怜她是女儿唯一的骨肉,每年都给庵里捐些香火钱,恐怕小姐根本长不到十六岁。
可就在半年前,唯一痛爱小姐的外祖父也去世了,舅舅舅母自然不愿意把钱花在一个外人身上,便断了白云庵的香火钱。小姐的日子顿时艰难起来。白云庵地处偏远,庵中修行之人也只有两人,原就仰仗小姐外祖父的香火钱过活,见再无银两进账,苦撑了半年,也终于人去庵空。要不是这些年,外祖父另外托人偷偷给傻小姐一些碎银子,她俩就连投亲路上的盘缠都没有。
她本叫翠花,生于农门,在她之前已有四个姐姐,六岁时跟着父母去冠县走亲戚,最后被遗弃在了白云庵里。幸好得了当时只有八岁的傻小姐眼缘,才能活到今日。
半年前小姐傻病好后,就给她改了名字叫玲珑。
方筱悦见玲珑暗自流泪、沉默不语,以为自己的那句话勾起她的伤心事,便轻声道:“他太小了,的确不好养活,就连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养大他。可是我相信我们有手有脚有头脑,就算我爹不认我们,我们也能养活自己养活他。放心吧,跟着本小姐,有肉吃!”
玲珑破泣为笑:“哪个要吃肉了,腥得慌,玲珑可克化不了!”
主仆二人这算达成了一致,又恢复了来时的气氛,说说笑笑的缓缓驶进兰溪城门!
官道上,牵着枣红马和黑马的两个黑衣人,望着那辆载着欢声笑语的马车平平安安的驶进城内,一人转身跟另一人说:“雷鸣,你先去向小王爷复命。”那人抱拳道:“是,戚统领保重。”自骑了匹黑马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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