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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绍群这个人,对生活很讲究质量,对细节之处毫不粗率,对任何事情的细致程度与要求之高,简直到了让我忍不住要怀疑我自己大概不是女人,还是他究竟是不是男人的地步。
他对自己物品的摆放与洁净程度都有极高的要求,几乎是一丝不苟,纹丝不乱,衣服摆放的顺序、颜色深浅都有要求,不容丝毫混乱,否则就会怎么看怎么不顺眼。
还有他的书房,除了我之外,他不许任何人进去与触碰。他的书桌上放置物品与书本的位置也是有自己的讲究,若是摆放的不合他心意,他也是要发脾气的。以前还没结婚的时候,我为此不知道被他批评了多少次,这才摸清了他的工作习惯。所以,现在书房的清理打扫工作,自然是由我一肩挑起,方姨是一点帮不上忙的。
我有时坐在何绍群的书房里,看着自己收拾的窗明几净,一丝不乱的书房,真是忍不住要佩服自己,同时也小小的敬佩一下人的无穷潜力。原来,向来在生活习惯上不拘小节的我,若是真的用了心,也是能做到这样细致不乱、一丝不苟境地的。
我和何绍群的性格大相径庭,他细致,我粗率,他好静,我好动,他沉稳,我浮躁。恰恰就是这样不同的两个人,现在居然能相安无事的生活在一起,究竟是他改变了我,还是我影响了他?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。也许就在平静的日常生活中,我与他的棱角都被磨合的圆滑而光润,年少时的锋芒都在我们的针锋相对中磨损殆尽了吧!
难怪人们总说,结婚后的日子,生活的激情就是消耗在这些日常的柴米油盐之中,美少女也会变成黄脸婆。幸亏有了方姨和权叔替我负担了绝大多数的家务活,还有老左开车送我去这去那,跑腿办事,真是替我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。
所以,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,我每天要做的家务并不多,能有充足的时间专心打理我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和何绍群的生活起居,不然的话,凭我一己之力,恐怕真是要连呼吃不消了。
结婚数月以来,虽然隐婚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某个大款富豪包下的“地下夫人”,但我还是相当享受当何太太的感觉,觉得每天早上能亲自站在玄关门口,微笑目送着何绍群上班去的背影,简直是一种幸福到无以复加的美好感觉。
每到他下班的时点,从他按下门铃的那一刻开始,我从他手里接过公文包,替他脱了外套,和他坐在一起吃着晚饭,让他能亲口吃到我小露身手做出来的饭菜,哇,那种感觉真的太温馨,太美丽了,就好象是电视剧里的剧情画面一样,有着让人无法相信的不真实感。我常常会非常木楞地看着在我身边默默吃饭的何绍群,觉得他就像是从电视剧里走下来的男主角,居然如此神奇的陪着我一起吃饭,为此总被何绍群笑话说我傻。
结婚前,“过来人”舒苏曾经与我说起了悄悄话。她用非常严肃的表情一再的告诫我,即便我是千金小姐,家财万贯,还有着何绍群这样一座金山当靠山,抱上了千足金的金龟婿,也千万不能当一个成天无所事事、游手好闲的全职太太。女人的生活中不应当只有丈夫,孩子,必须还要有自己的生活,自己的追求。
就算不用上班,呆在家里,也要让自己找到一点追求,用来打发闲暇的空余时间。否则,成天无所事事的话,人很容易与社会脱节,很容易变得心浮气躁,把自己活生生的憋成一个满腹闺怨的女人。而女人一旦变成那样,就会变得心胸狭隘,睚眦必较,疑神疑鬼,就不再可爱,不再美丽。那时,男人的心就会与你渐行渐远。婚姻可能就要因此而散场,走向末路。
舒苏在婚后发现了自己的问题,经过了一段调整期之后,很快找到了她的追求,并且把她的这个追求发展的越来越壮大。她在自己社区里的中文教习班里做业余中文教师,替小区里的外国邻居们义务教授中文,不但因此而结交了越来越多的朋友,而且生活过得既充实又快乐。
她越来越精神,越来越灵活,就算没有当年姣好的身材,但她依然像朵美丽的鲜花,以温柔和善的笑容与亲和力吸引着身边的人们。在她住的社区里,不但女人们喜欢她,就连不少男人们也都喜欢和她打交道。这样的“左右逢源”,自然不是一般女人做得到的。只消看她的那位比利时老公和两个孩子是如何黏她就知道,她的婚姻,过得极逍遥自在。
她用自己的亲身经验告诉我,婚后的女人可以没有工作,但是不能没有追求,不能没有自己的空间与生活,在精心照顾丈夫与孩子的同时,还要让自己有时间与精力保持身心的青春与美丽。
为此,我思量许久,我的生活是这样的美好,那么我还要为自己寻找一些什么样的追求,让我永葆青春与活力,永远不会与时尚的社会脱节,遗弃,永远让何绍群看我的眼神保持着当年的炽热。那么,我该在每天的“业余”做些什么事情呢?
念书?说实话,这并不是我的强项,从小我看见书本就要头疼,混个六十分万岁,一直都是我上学考试的最大夙愿。若要我一本正经的在课堂里坐上一两个小时,那简直比我做家务还要累上许多。与其要我回家背单词、做功课,我宁愿把何绍群的更衣柜从头到尾的理一遍,那样还来得更痛快简单些。
烹饪?尽管我非常汗颜,自己的下厨水平比何绍群还要差,但是,我还是不喜欢成天围着炉灶转,被油烟熏得满身油烟味。我受不了自己身上有那股味道,会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几个月没洗过澡。
学习乐器?钢琴、古筝、笛子、小提琴?这些东西我从小就摆弄过,社会上流行什么,那时我就头脑发热的跟风去学什么。反正老爸那时也不管我要不要考级,只要我有兴趣,他就任我去报名,还给我每样乐器都买了最好的用。
可是,到最后,钱不是问题,时间也不是问题,问题是我每次都是有头无尾,上了几堂课后,兴趣全无,直到今天,那些最好的、最昂贵的乐器都还被扔在松江老宅里落灰,无人问津,我都想不起来去“重操旧业”。
那时,我一会儿觉得钢琴的指法太难,一会儿又嫌弹古筝手指疼,再不然就是觉得笛声尖锐刺耳,小提琴声像杀猪,左嫌右嫌的,白白的把大把的钱捧去给老师花,自己一点都没学到多少,完全无法做个淑女,学点足以卖弄自己能力的本事来,就连一首钢琴曲《天鹅湖》的四小天鹅选段,也是弹得见者伤心,闻者流泪,每个人都连连摇头劝我,赶紧放弃吧,不要糟蹋了人家美好的乐曲。
这个不能学,那个学不了,那我到底能干些什么好呢?正毫无头绪的时候,又是伟大的互联网帮助了我。
那日无聊的在网上闲逛,想要为找出自己到底该追求点什么作为自己的爱好寻点灵感。无意中点进了一个网页,那是一篇言情小说的连载。我一看之下,立刻被吸引了进去,象沉溺在沼泽里一般,无法自拔,甚至忘记了自己上网的初衷,追着看了许多天,直到这个故事终于华丽丽的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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